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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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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仓鸮

  本报讯   盈江平原边境派出所民警近日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——仓鸮。

  12月24日21时许,平原边境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电话称:在花园广场发现一只鸟类动物,疑似猫头鹰。

  随后,民警将这只“猫头鹰”带回所里并及时与森林公安局联系,经工作人员鉴定,这只“猫头鹰”头大而圆,面盘明显,呈心脏形状,白色,似猴脸,全身长满绒毛,鹰身鹰爪,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仓鸮。仓鸮无体外伤,目前已移交森林公安工作人员。

  警方提醒,如发现野生动物,请第一时间报告林业、公安或派出所等相关部门,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,防止误伤或被抓伤、咬伤,以便专业人员及时妥善救助;如发现有人捕猎、交易、运输、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,请及时举报。(平原边境派出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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