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关于2017年11月28日18时5分许,在畹町黑山门320国道加水站,当场从一辆车牌号为冀DQ7726黄色拖挂货车上查获一起涉嫌走私进口大米案,查获涉嫌走私进口大米640袋,50千克/袋,共计32000千克。经查,该批大米无任何合法手续。现当事人不明。
我关于2017年12月5日17时许,在戛中贡米饭店从一辆车牌号为鲁UA1857的半挂白色货车上,查获一起涉嫌走私进口棉花案,查获涉嫌走私进口棉花30000千克,经查,该批棉花无任何合法手续。现当事人不明。
我关于2017年12月5日17时许,在畹町黑山门加水点附近320国道上,从一辆车牌号为云E18572货车上查获一起涉嫌走私进口玉米案,查获涉嫌走私进口玉米660袋,50千克/袋,共计33000千克。经查,该批玉米无任何合法手续。现当事人不明。
我关于2017年12月5日17时许,在畹町黑山门加水点附近公路上,从一辆车牌号为云AC0006东风天龙牌货车上查获一起涉嫌走私进口大米案,查获涉嫌走私进口大米630袋,50千克/袋,共计31500千克。经查,该批大米无任何合法手续。现当事人不明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(四项)之规定,现予以公告,请有关当事人于2018年3月20日之前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,逾期,我关将对上述查获的货物依法予以收缴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畹町海关
2017年12月20日